传国玉玺:简称“传国玺”、“传国宝”,是秦代丞相李斯奉始皇帝之命,用蓝田玉镌刻而成,为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证凭。其方圆四寸,上纽交五龙,正面刻有李斯所书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八篆字,以作为“皇权天授、正统合法”之信物。
秦之后,历代帝王皆以得此玺为符应,奉若奇珍,国之重器也。得之则象征其“受命于天”,失之则表现其“气数已尽”。凡登大位而无此玺者,则被讥为“白版皇帝”,显得底气不足而为世人所轻蔑。
历代欲谋帝王之位者你争我夺,致使该传国玺屡易其主,辗转于神州赤县凡两千余年,忽隐忽现,终于销声匿迹,至今杳无踪影,令人叹息。
传国玉玺历代流传
“秦王政十九年(前228年),秦破赵,得和氏璧。后统一天下,嬴政称始皇帝,命李斯用小篆雕刻传国玉玺,正面刻有“受命于天 既寿永昌”八个虫鸟篆字,由玉工孙寿刻于其上。这一玉玺,是中国历代正统皇帝的信物。
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的含义是:(既然)(我)顺受天命,当(了)皇帝;(就)应该使黎民长寿、国运永久昌盛。
据传,秦王政二十八年(前219年),秦始皇乘龙舟过洞庭湖,风浪骤起,龙舟将倾,秦始皇慌忙将传国玉玺抛入湖中,祈求神灵镇浪。玉玺由此失落。八年后,华阴平舒道有人又将此传国玺奉上。传国玉玺复归秦。
秦子婴元年(前207)冬,沛公刘邦军灞上,婴跪捧玉玺献于咸阳道左,秦亡。及高祖诛项籍,即天子位,因御服其玺,世世传受,号曰汉传国玺。 但是《应氏汉官》、《皇甫世纪》记载“汉传国玉玺”字迹为“受命于天,既寿且康”。
西汉末年,外戚王莽篡权,时孺子刘婴年幼,玺藏于长乐宫太后处。王莽遣其堂弟王舜来索,太后怒而詈之,并掷玺于地,破其一角。王莽令工匠以黄金补之。
及莽兵败被杀,禁卫军校尉公宾得传国玺,趋至宛,献于更始帝刘玄。
更始帝刘玄三年(公元25),赤眉军杀刘玄,立刘盆子。国玺易主刘盆子。
后刘盆子兵败宜阳,将传国玺拱手奉于汉光武帝刘秀。
东汉末年,宦官专权。灵帝中平六年,何进入宫诛杀宦官,段珪携帝出逃,玉玺失踪。
至献帝时,董卓作乱。孙坚率军攻入洛阳。某日辰时,兵士见城南甄宫中一井中有五彩云气,遂使人入井,见投井自尽之宫女颈上系一小匣,匣内所藏正是传国玉玺。孙坚如获至宝,将其秘藏于妻吴氏处。
后袁术拘吴氏,夺玺。
袁术死,荆州刺史徐璆携玺至许昌,时曹操挟献帝而令诸侯,至此,传国玺得重归汉室。
汉献帝延康元年(公元220),献帝被迫“禅让”,曹丕建魏,改元黄初。乃使人于传国玺肩部刻隶字“大魏受汉传国玺”,以证其非“篡汉”也,实乃欲盖弥彰。
魏元帝曹奂咸熙二年(公元265),司马炎依样而行,称晋武帝,改元泰始,传国玺归晋。
晋永嘉五年(公元311),前赵刘聪俘晋怀帝司马炽,玺归前赵。
十九年后,后赵石勒灭前赵,得玺。更别出心裁,于右侧加刻“天命石氏”。
又二十年,再传冉魏。
后冉魏求乞东晋军救援,传国玺为晋将领骗走,并以三百精骑连夜送至首都建康(今南京),由此,传国玺乃重归晋朝司马氏囊中。
南朝时,传国玺历经宋、齐、梁、陈四代更迭。隋一统华夏,将传国玺收入隋宫。
大业十四年(公元618)3月,隋炀帝杨广被杀于江都(今扬州),隋亡。萧后携隋炀帝孙杨政道及传国玺遁入漠北突厥。
唐初,太宗李世民因无传国玉玺,乃刻数方“受命宝”、“定命宝”等玉“玺”,聊以自慰。
贞观四年(公元630),李靖率军讨伐突厥,同年,萧后与隋炀帝孙杨政道背突厥而返归中原,传国玺归于李唐,太宗龙颜大悦。
唐末,天下大乱,群雄四起。唐天佑四年(公元907),朱全忠废唐哀帝,夺传国玺,建后梁。
十六年后,李存勖灭后梁,建后唐,传国玺转归后唐。
后唐清泰四三年闰月辛巳辰时,后唐末帝李从珂举族与皇太后曹氏自焚于玄武楼,传国玉玺就此失踪。
后晋天福三年七月辛酉,制皇帝受命宝,以“受天明命,惟德允昌”为文。
后周广顺三年二月,内制国宝两座,诏中书令冯道书宝文,其一以“皇帝承天受命之宝”为文,其一以“皇帝神宝”为文。
周广顺中,始造二宝:其一曰”皇帝承天受命之宝”,一曰”皇帝神宝”。太祖受禅,传此二宝,又制”大宋受命之宝”。至太宗,又别制”承天受命之宝”。
宋仁宗庆历八年冬十一月己亥,作”皇帝钦崇国祀之宝”。
宋哲宗时,有农夫名段义者于耕田时发现传国玺,送至朝廷。经十三位大学士依据前朝记载多方考证,认定乃始皇帝所制传国玺。而朝野有识之士多疑其伪。至北宋末年,徽宗好风雅,增刻印玺十方,时人有画蛇添足之讥,其实徽宗似有淡化传国玺地位之深意在其中也。
宋靖康元年(公元1126),金兵破汴梁,徽钦二帝被掠,“传国玺”被金国掠走,此后便销声匿迹。
元至元三十一年(公元1294),世祖忽必烈崩。“传国玉玺”忽现于大都,叫卖于市,为权相伯颜命人购得。
后伯颜曾将蒙元收缴各国之历代印玺统统磨平,分发给王公大臣刻制私人印章。传国玉玺亦恐在其中而遭不测。
元至正二十八年(公元1368),朱元璋在建康称帝,号大明,改元洪武。继而北伐,元廷弃中原而走漠北,继续驰骋于万里北疆。明初,太祖遣徐达入漠北,穷追猛打远遁之残元势力,其主要目的便是索取传国玉玺,然最终还是无功而返。
明清两代,时有“传国玉玺”现身之鼓噪,然皆附会、仿造之赝品。如明孝宗时,曾有人进献所谓“传国玉玺”,孝宗认定其为赝品而未采用。
皇太极灭了蒙古林丹汗,其后裔献出所谓元朝“传国玺”,上面刻着“皇帝之玺”。至清初时,紫禁城藏御玺三十有九,其中一方就是皇太极之“传国玉玺”。而乾隆时,清高宗皇帝颇好考据,钦定其为赝品。但权且以假当真,聊以充数,亦无深究者。后来清末,此玉玺存放沈阳故宫,不知所踪。
后来,开修黄河获得一块玉玺进献乾隆皇帝,乾隆考证为赝品。
民国成立,清廷退位,但依优待条件,仍盘踞紫禁城而称孤道寡。直至民国十三年(公元1924)11月,末代皇帝溥仪被冯玉祥驱逐出宫,此“传国玉玺”复不见踪影。当时冯部将领鹿钟麟等人曾追索此镶金玉玺,至今仍无下文。
就此,玉玺失踪于世,皇朝至此完,又将中国推入了新世纪。历经两千余年风风雨雨、扑朔迷离,“传国玉玺”数隐数现,最终湮没于历史的漫漫长河之中 。
传国玉玺印文真伪
传国玺文曰“受命于天既寿永昌”,“汉书”文曰“昊天之命皇帝寿昌”。两者不同,前者最正确。
宋哲宗时所得的传国玺,当时就有人怀疑是章惇、蔡京造的假。
明清两代也时有假玺出现。明孝宗曾获过所谓的传国玺,孝宗皇帝当时就认为是假的;清初时,宫内藏有三十九方各色御玺,其中一方被认为是秦制传国玺,公元1746年,经乾隆皇帝钦定,证实是仿刻赝品。
1924年11月,末代皇帝溥仪被逐出宫时,张壁、鹿钟麟等人仍在追索着传国玉玺。
“辽史”记为“大魏受汉传国之宝”,应该是“大魏受汉传国之玺”,唐武则天时改“玺”为“宝”,应该是那时代改的。“辽史”记:“传国宝,秦始皇作,用蓝玉,螭纽,六面,其正文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 ”,鱼鸟篆,子婴以上汉高祖。王莽篡汉,平皇后投玺殿阶,螭角微玷。献帝失之,孙坚得于井中,传至孙权,以归于魏。魏文帝隶刻肩际曰“大魏受汉传国之宝 ”。唐更名“受命宝 ”。晋亡归辽。自三国以来,僭伪诸国往往模拟私制,历代府库所藏不一,莫辨真伪。圣宗开泰十年,驰驿取石晋所上玉玺于中京。兴宗重熙七年,以《有传国宝者为正统赋》试进士。天祚保大二年,遗传国玺于桑干河。“宋史”记:“宝。秦制,天子有六玺,又有传国玺,历代因之。唐改为宝,其制有八。五代乱离,或多亡失。”。
“魏本纪”中曾记录在一座毁坏的泥像中得玉玺二,其文皆曰: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。其一刻其旁曰“魏所受汉传国玺”。
传国玉玺历代造假
姑且不论传国玉玺是否是用和氏璧琢制的,秦始皇统一中国后,确实曾令玉工雕琢过一枚皇帝玉玺,称之为“天子玺”。据史书记载,此玺用陕西蓝田白玉雕琢而成,螭虎钮,一说龙鱼凤鸟钮,玉玺上刻文是丞相李斯以大篆书写的“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”八字。
传国玺自问世后,就开始了富有传奇色彩的经历。传说公元前219年,秦始皇南巡行至洞庭湖时,风浪骤起,所乘之舟行将覆没。始皇抛传国玉玺于湖中,祀神镇浪,方得平安过湖。8年后,当他出行至华阴平舒道时,有人持玉玺站在道中,对始皇侍从说:“请将此玺还给祖龙(秦始皇代称)。”言毕不见踪影。传国玉玺复归于秦。
秦末战乱,刘邦率兵先入咸阳。秦亡国之君子婴将“天子玺”献给刘邦。刘邦建汉登基,佩此传国玉玺,号称“汉传国玺”。此后玉玺珍藏在长乐宫,成为皇权象征。西汉末王莽篡权,皇帝刘婴年仅两岁,玉玺由孝元太后掌管。王莽命安阳侯王舜逼太后交出玉玺,遭太后怒斥,太后怒中掷玉玺于地时,玉玺被摔掉一角,后以金补之,从此留下瑕痕。
*此处存疑
初,汉高祖入咸阳至霸上,秦王子婴降于轵道,奉上始皇玺。及高祖诛项籍,即天子位,因御服其玺,世世传受,号曰汉传国玺,以孺子未立,玺臧长乐宫。及莽即位,请玺,太后不肯授莽。莽使安阳侯舜谕指。舜素谨敕,太后雅爱信之。舜既见,太后知其为莽求玺,怒骂之曰:“而属父子宗族蒙汉家力,富贵累世,既无以报,受人孤寄,乘便利时,夺取其国,不复顾恩义。人如此者,狗猪不食其余,天下岂有而兄弟邪!且若自以金匮符命为新皇帝,变更正朔服制,亦当自更作玺,传之万世,何用此亡国不详玺为,而欲求之?!我汉家老寡妇,旦暮且死,欲与此玺俱葬,终不可得!”太后因涕泣而言,旁侧长御以下皆垂涕。舜亦悲不能自止,良久乃仰谓太后:“臣等已无可言者。莽必欲得传国玺,太后宁能终不与邪!”太后闻舜语切,恐莽欲胁之,乃出汉传国玺,投之地以授舜,曰:“我老已死,如而兄弟,今族灭也!”舜既得传国玺,奏之,莽大说,乃为太后置酒未央宫渐台,大纵众乐。——《汉书·元后传》。
文中并未提及崩了一角,后世《资治通鉴》等史书中也未见有崩角镶金的记载,疑为后世演义。
王莽败后,玉玺几经转手,最终落到汉光武帝刘秀手里,并传于东汉诸帝。东汉末,十常侍作乱,少帝仓皇出逃,来不及带走玉玺,返宫后发现玉玺失踪。旋“十八路诸侯讨董卓”,孙坚部下在洛阳城南甄宫井中打捞出一宫女尸体,从她颈下锦囊中发现“传国玉玺”,孙坚视为吉祥之兆,于是做起了当皇帝的美梦。不料孙坚军中有人将此事告知袁绍,袁术闻之,立即扣押孙坚之妻,逼孙坚交出玉玺。后来袁术兄弟败死,“传国玉玺”复归汉献帝。
三国鼎立时,玉玺属魏,三国一统,玉玺归晋。西晋末年,北方陷入朝代更迭频繁、动荡不安的时代。“传国玉玺”被不停地争来夺去。晋怀帝永嘉五年(公元311年),玉玺归前赵刘聪。东晋咸和四年(公元329年),后赵石勒灭前赵,得玉玺;后赵大将冉闵杀石鉴自立,复夺玉玺。此阶段还出现了几方“私刻”的玉玺,包括东晋朝廷自刻印、西燕慕容永刻玺、姚秦玉玺等。到南朝梁武帝时,降将侯景反叛,劫得传国玉玺。不久侯景败死,玉玺被投入栖霞寺井中,经寺僧将玺捞出收存,后献给陈武帝。
隋唐时,“传国玉玺”仍为统治者至宝。五代朱温篡唐后,玉玺又遭厄运,后唐废帝李从珂被契丹击败,持玉玺登楼自焚,玉玺至此下落不明。
传国玉玺材料由来
和氏璧是历史上著名的美玉,在它流传的数百年间,被奉为“价值连城”的天下所共传之宝。
春秋时,楚人卞和在楚山,一说荆山(今湖北南漳县)看见有凤凰栖落在山中的青石板上,依“凤凰不落无宝之地”之说,他认定山上有宝,经仔细寻找,终于在山中发现一块玉璞。
卞和将此璞献给楚厉王。然而经玉工辨认,璞被判定为石头,厉王以为卞和欺君,下令断卞和左脚,逐出国都。
武王即位,卞和又将璞玉献上,玉工仍然认为是石头,可怜卞和又因欺君之罪被砍去右足。
及楚文王即位,卞和怀揣璞玉在楚山下痛哭了三天三夜,以致满眼溢血。文王很奇怪,派人问他:“天下被削足的人很多,为什么只有你如此悲伤?”卞和感叹道:“我并不是因为被削足而伤心,而是因为宝石被看作石头,忠贞之士被当作欺君之臣,是非颠倒而痛心啊!”这次文王直接命人剖璞,结果得到了一块无瑕的美玉。
为奖励卞和的忠诚,美玉被命名为“和氏之璧”,这就是后世传说的和氏璧。
楚王得此美玉,十分爱惜,都舍不得雕琢成器,就奉为宝物珍藏起来。又过了400余年,楚威王为表彰有功忠臣,特将和氏璧赐予相国昭阳。昭阳率宾客游赤山时,出玉璧供人观赏,不料众人散去后,和氏璧不翼而飞。
50余年后,赵国人缪贤在集市上用五百金购得一块玉。令人始料未及的是,经玉工鉴别,此玉就是失踪多年的和氏璧。赵惠文王听说和氏璧在赵国出现,遂据为己有。
秦昭王获悉此事后,致信赵王说,愿以秦国十五座城池换取玉璧。赵王慑于秦国威力,派蔺相如奉璧出使秦国。机智过人的蔺相如不辱使命,设计取回玉璧,送回赵国。
公元前228年,秦灭赵,和氏璧最终还是落入秦国手中,不幸的是,和氏璧从此从历史记载中消失了。传说中秦始皇统一六国后,将和氏璧制成了传国玉玺。
传国玉玺野史记载
传国玉玺传到十六国时期,在冉魏灭亡的时候,东晋、燕、后秦各得到了一块,都自称是真的,其中东晋的这一块,一直传到后唐李从珂自焚。
后来宋朝建立后,一农民在李从珂的废墟中找到这个玉玺,献给宋。
最后,到了金,然后到了元,被元顺帝带到北元。
明成祖朱棣灭北元,传国玉玺消失,后被农民发现,献给了蒙古王爷。
多尔衮征服蒙古后获得。
后来溥仪变卖,后被翡翠大王铁保亨获得
但在坐船前往南京时不慎坠入海中
据《吴氏石头记》中的记载,传国玉玺就是《红楼梦》中贾宝玉的原型。
传国玉玺近代考证
由于历代统治者极力宣扬获得传国玺是“天命所归”、“祥瑞之兆”,自宋代起,真假传国玺屡经发现。如宋绍圣三年(公元1096年),咸阳人段义称修房舍时从地下掘得的“色绿如蓝,温润而泽”、“背螭钮五盘”的玉印,经翰林学士蔡京等13名官员“考证”,认定是“真秦制传国玺”的玉印。然而,据后世人考证,这是蔡京等人为欺骗皇帝而玩的把戏。明弘治十三年(公元1500年),户县毛志学在泥河里得玉玺,由陕西巡抚熊羽中呈献孝宗皇帝。相传元末由元顺帝带入沙漠的传国玺,曾被后金太宗皇太极访得,皇太极因而改国号“金”为“清”。但清初故宫藏玉玺39方,其中被称为传国玺者,却被乾隆皇帝看作赝品,可见传国玺的真真假假实难确定。据说真正的传国玺是明灭元时,被元将带到漠北了。真正的传国玺是否和氏璧所为?又流向哪里?至今众说纷纭,莫衷一是。
明清两朝人士对“传国玉玺”的态度,已经与以往时代有所不同。据《明史·舆服志·皇帝宝玺》载,礼部尚书傅瀚谈及地方送来的传国玺时评论道:“自秦始皇得蓝田玉以为玺,汉以后传用之。自是巧争力取,谓得此乃足已受命,而不知受命以德,不以玺也。故求之不得,则伪造以欺人;得之则君臣色喜,以夸示于天下。是皆贻笑千载。”清高宗御制《国朝传宝记》也说:“会典所不载者,复有‘受命于天,既寿永昌’一玺,不知何时附藏殿内,反置之正中。按其词虽类古所传秦玺,而篆文拙俗,非李斯虫鸟之旧明甚……若论宝,无非秦玺,既真秦玺,亦何足贵!乾隆三年,高斌督河时奏进属员浚宝应河所得玉玺,古泽可爱,又与《辍耕录》载蔡仲平本颇合。朕谓此好事者仿刻所为,贮之别殿,视为玩好旧器而已。夫秦玺煨烬,古人论之详矣。即使尚存,政、斯之物,何得与本朝传宝同贮?于义未当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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