古玩行业的兴盛与古玩市场的发展有着密切的关系。古玩市场的商号,开始于何时,已无从考证。
根据可考的札记可知,明代中叶就已经兴起;到了清代,其发展更加兴隆,也有一定的社会地位。北京的古玩商,有小摊、挂货摊与古玩铺三种。小摊、挂货滩,并非是古玩专营店。这里指的古玩商号一般是指专门的古玩铺或古玩店。
如何区分“文物”和“古玩”?
文物包括可移动和不可移动两大类,具体来说,可移动的可分为石器、骨器、牙器、玉器、陶瓷、青铜、铁器、木器、书画、图书、织乡以及其他杂项,不可移动的可分为古建筑、古文化遗址、古墓葬、古窑址、古作坊、古战场、摩崖石刻、岩画、雕塑等。
除此之外,人们把一些尽管历史时期距今不远,但具有特殊价值的物品也列入文物的保护范围,如 “解放军文物” 、 “红军长征文物” 、 “革命烈士文物”以及“文化大革命文物”等等。总之,凡具备历史价值、科学价值、艺术价值、纪念价值的文化遗迹、遗物均属文物,而古玩只指文物中可移动部分,是文物的一部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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