汉代(公元前206~公元220)的玉器继承了战国时代玉器的传统,并有所变化和发展。
礼仪性的玉器(所谓“瑞玉”)较前减少,组成佩饰的各种佩玉在种类上趋于简化,用于丧葬的玉器显著增加,玉制的日用品和装饰品也有较大的发展。在雕琢工艺方面,圆雕、高浮雕、透雕的玉器和镶玉器物较前增多。纹饰的风格由以抽象为主转向以写实为主,一些像生类玉器也有了现实感和生命力,形神能巧妙地结合于一体,这些都为先秦玉器所不及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,出土的汉代玉器数量和种类很多,科学价值大大超过了传世品。出土玉器较多的是一些汉代诸侯王及其亲属的墓葬,如广东广州南越王墓(见西汉南越王墓玉器)、河北满城中山靖王刘胜夫妇墓、河北定县中山怀王刘修墓、简王刘焉墓、穆王刘畅墓、北京市大葆台广阳王夫妇墓、江苏省徐州楚王墓、河南省商丘梁王墓等。此外,还有一些汉代窖藏也出过精美的玉器。
汉代用各种玉料制作的礼器、装饰品和美术品。中国的工艺源远流长,汉代继续有所发展。西汉初年的玉器继承了战国时代的传统,但开始有了变化。西汉中期以后变化更大。根据器形和用途的不同,汉代玉器可分为4大类:①仪礼上使用的玉器;②葬玉;③玉装饰品;④玉制美术品。商周的6种“瑞玉”,除璧、圭外,都废弃不用;组成“组玉”的各种玉佩,其种类和数量都已减少。葬玉和随身玉制装饰物的种类增多。表面花纹从以抽象主义为主变成以写实主义为主。圆雕、高浮雕、透雕、刻细线的玉器也增多了。这些变化反映了汉代社会的变化以及风俗和思想(尤其是宗教思想)的变化。在中国玉器史上,汉代实是承前启后的一个过渡阶段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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